在各个标准的MSDS或SDS中的法规信息,一直是客户比较困扰的问题,因为虽然MSDS或SDS的标准有国际上通用的以及国际上认可的,但是针对第15项中的法规,并没有任何法规或标准规定固定的法律法规。能标检测MSDS专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整理出各个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希望对企业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剧毒物品分级、分类及品名编号(GB57-92)
剧毒物品品名表(GB58-9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6944-86)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职业有害因素接触限值(GBZ2-2002)
美国:
ANSIZ400.1-2004
有毒物质控制法案
危险物品运输法
洁净空气法修正案
联邦水污染控制法
联邦环境污染控制法
毒性物质包装及危险预防法
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
职业安全与健康法
欧盟:
CLP法规(ECNO.1272/2008)
物质分类与标签管理的指令67/548/EEC(即DSD指令)
混合物的分类标签指令1999/45/EEC(即DPD指令)
REACH指令(1907/2006)
67/548/EEC附录Ⅲ
指令2001/58/EC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了解更详细的内容欢迎咨询能标检测专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