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65号提案(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强制法令)于1986年11月颁布实施。
该提案要求至少每年一次公布加州已知的可导致致癌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已经有超过800种的化学物质被公布。
加州65测试提案涉及到的产品:
玩具、电气装置、玻璃陶瓷材料、服装、饰物、药、农药、染料、化妆品、礼品、制造或施工用品、化学过程的副产品如汽车尾气、烟草烟雾、天然气燃烧等,几乎覆盖了所有的产品,并对危险品的暴露场景进行列明。
加州65测试提案的核心要求:
不容许将提案列明的危险物质排放到引用水里。
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对列明的物质,必须警告,除非暴露含量特低,不会造成风险)。
警告标签可以贴在产品上,放在工作场所、零售商店,或者分发通知,在报刊刊印,一般建议贴在产品上。标签主要内容是描述该产品含铅。
加州65法规对玩具产品的要求:
2008年8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针对铅和邻苯二甲酸盐对使用或操作玩具或其它儿童产品的使用者的暴露达成协议裁决。裁决规定,制造商在加州销售的特定产品不得含有铅和邻苯二甲酸盐。
符合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不意味着符合加州Proposition65的要求。Proposition65有关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包含了DnHP,而这种物质在《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中并未提及。另外,根据Proposition65规定,PVC部件的铅含量不得超过0.02%(200ppm),而将于2009年2月10号生效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要求底材的铅含量限值为0.06%(600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