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其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经生物物质、动植物废弃物、植物残体加工而来,消除了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富含大量有益物质,包括:多种有机酸、肽类以及包括氮、磷、钾在内的丰富的营养元素。不仅能为农作物提供全面营养,而且肥效长,可增加和更新土壤有机质,促进微生物繁殖,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和生物活性,是绿色食品生产的主要养分。
有机肥料新行业标准
现实施标准为NY525-2012,代替原有的NY525-2011,于2012年3月1日发布2012-6-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技术指标
有机质分子质量(以烘干基计)45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5.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
酸碱度(PH)5.5-8.5
金属指标
单位:mg/kg
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
总汞(Hg)(以烘干基计)≤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
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3
细菌指标
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指标
应符合NY884的要求。
有机肥各种动物废弃物(包括动物粪便;动物加工废弃物)和植物残体(饼肥类;作物秸秆;落叶;枯枝;草炭等),采用物理、化学、生物或三者兼有的处理技术,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包括但不限于堆制;高温;厌氧等),消除其中的有害物质(病原菌、病虫卵害、杂草种籽等)达到无害化标准而形成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NY525-2012)及法规的一类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