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 法规规定, 当物品中的SVHC含量大于0.1%时,须在供应链内进行信息传递;当物品中SVHC含量大于0.1%且年出口量大于1 吨时,须向ECHA进行通报。
根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从2021年1月5日起,向欧盟市场投放SVHC含量超过0.1%物品的供应商应通过SCIP数据库向ECHA提交物品的有关信息。
N-(羟甲基)丙烯酰胺是制造热固性树脂、光固化环氧树脂涂料、耐油涂料及烘干型涂料等的原料。其共聚乳液常用于纤维整理,织物、皮革及纸张涂层,还用作木材、金属等的胶粘剂。
N-(羟甲基)丙烯酰胺在结构上类似于丙烯酰胺(acrylamide,EC No. 201-173-7),丙烯酰胺已于2010年被列入候选清单,并于2011年受到REACH 附录XVII的限制。丙烯酰胺与N-(羟甲基)丙烯酰胺具有相似的危险特性,其代谢为环氧化物。
关于SVHC
SVHC是“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关注物质)的英文简称,是指对于人类和环境造成风险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款的规定,当物品中含有SVHC清单中的物质质量分数超过0.1%,并且该物质每年进入欧盟超过1吨/年/公司,则该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根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从2021年1月5日起,投放欧盟市场上的物品中SVHC物质浓度超过0.1%,则须向ECHA进行SCIP通报,信息须提交至SCIP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