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65特别法案- 双酚案例
2015年OEHHA将双酚A (Bisphenol A, BPA)纳入加州65化学品清单之后,加州境内陆续发生对违反的企业提出改正要求,截至目前为止,总共发生96件违反通知(60-Day Notice)。
除了部分违反通知被加州检察总长办公室要求撤回之外,日前也产生新的案例,整理如下表:
日期 |
文件编号 |
违反产品 |
限值要求 |
2018/06/26 |
2018-00105 (和解书) |
手机外壳#1 |
3 ppm |
2018/04/27 |
RG-16834949 (判例) |
热感纸#2 |
10 ppm |
同时手机外壳的和解书中也引用将于2018年8月30日生效的新警告标签标准,和解书要求如果企业生产或贩售不符合上述BPA浓度的产品,产品必须标示合理且清晰的警告标签,在2018年8月30日以前生产或贩售的产品,企业可以选择使用旧的或是新的警告标签标准;但是在2018年8月30日(含)以后生产或贩售的产品,企业就只能使用新的警告标签标准,但是企业仍可以选择一般「general-form」或是简短「short-form」的警告标签。
虽然上述的和解书或是判例仅对文件内各相关企业具约束力,但是建议在加州从事商业行为的企业应使用文件内的要求作为企业制定产品管制浓度的参考,以避免企业将来可能面临的违反诉讼。
参考资料:
#1:https://oag.ca.gov/system/files/prop65/settlements/2018-00105S6717.pdf
#2:https://oag.ca.gov/system/files/prop65/settlements/2017-01523S658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