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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从2019年11月1日起,出厂、进口的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讯手持机、电话单机等12类产品,将按照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进行管理。
《质量与认证》杂志11月号策划刊出“中国电器电子产品合格评定制度”专题,以期帮助相关业内读者,顺利应对新法规。今天为大家带来第一篇:中国RoHS制度的发展历程与方向。
中国RoHS制度的发展历程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