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6年10月份,EAEU欧亚经济联盟(原海关联盟CU)已通知即将在2018年3月1日执行电子电器产品有害物质限用技术法规(RoHS)-EAEU TR037/2016,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决议,EAEU TR037/2016公告强制认证的缓冲期至2020年3月1日,意味着在4个月后所有RoHS法规管制产品在进入EAEU各国市场前皆需取得RoHS符合性认证文件。
EAEU TR037/2016指令强制RoHS的产品类别覆盖以下产品:
1、家用电子电器产品;
2、电子计算机及电脑周边连接、组合设备;
3、终端电信设备;
4、复印机及其他办公设备;
5、电动工具;
6、光源和照明设备;
7、音响器材;
8、自动售货机;
9、收银机、售票机、身份证读卡器、自动柜员机及互动资讯站;
10、额定电压不超过500V(交流或直流)的电缆、电线和软线;光纤电缆除外;
11、断路器和保护切断装置;
12、火灾探测器,安全探测器及其组合产品。
欧亚经济委员会成员国包括俄罗斯、白罗斯(注:原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亚美尼亚5个国家,即将出口上述产品到5个成员国的厂商在2020年3月1日之前除了获得EAC认证以外,还需要获得RoHSDOC方可进入当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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