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9日,菲律宾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发布通知,禁止在婴儿奶瓶和吸管杯中使用双酚A(BPA),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含有双酚A的产品。该禁令将在两份全面发行的报纸上发布30天后生效,并提交给菲律宾大学法律中心国家行政登记处。
双酚A是一种无色有机合成化合物,用作生产塑料的原料。早在2011年6月1日,双酚A已被列为欧盟REACH候选物质清单中,并确定具有生殖毒性。
加拿大政府已给予公司六个月的宽限期,以便从市场上召回所有这些产品。制造商、贸易商、进口商、分销商及批发商须在宽限期内确保禁用的产品已从市场上。
去年,韩国已表示将在婴儿和幼儿的FCM中禁用BPA,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苄基酯(BBP)。禁令将适用于婴儿喂养产品,包括餐具、容器和包装,并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该禁令适用于在韩国生产,进口或销售的产品。